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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新獎補!2023年蕪湖市首臺套政策認定申報條件、流程及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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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蕪湖市首臺套政策獎補
對評為國家、省級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首臺(套)裝備的產品,給予省實際獎勵資金的20%配套資金支持。對獲得省級認定且未獲得省級獎補的按產品單價(貨值)的15%,分別給予研制單位、應用企業(yè)最高300萬元獎勵。
二、蕪湖市首臺套政策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應符合《辦法》及其修訂通知的相關規(guī)定,并在2021年1月1日以來經用戶初次使用的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或關鍵部件,初次使用時間以合同雙方約定的交貨時間和用戶驗收報告簽訂時間為準,不得重復申報。
1、申請單位為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產品設計及關鍵部件的制造、組裝能力的研發(fā)、生產企業(yè)。
2、申請產品為通過原始創(chuàng)新、集成創(chuàng)新或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chuàng)新,在原理、結構、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創(chuàng)新突破,集機、電、自動控制技術為一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具有顯著的節(jié)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為2017年以來經用戶初次使用的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或關鍵部件。
3、申請單位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chuàng)新活動,在國內外依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者通過依法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
4、申請單位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性能、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率先進行根本性改進,產品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取得標志性突破。產品處于國內先進水平以上。
5、申請產品通過省級及以上質量主管部門資質認定的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的檢測。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yè)管理要求的產品(如軍工、醫(yī)療器械、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等),需具有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批準頒發(fā)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三、蕪湖市首臺套政策申報重點
突出重大技術裝備的兩化深度融合,節(jié)能、環(huán)保效果突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重點領域參照《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需求清單(2022年)》。
四、蕪湖市首臺套政策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書大綱。
(1)申請企業(yè)基本情況。
(2)申報產品的國內外發(fā)展現(xiàn)狀和趨勢。
(3)申報產品的技術開發(fā)及產業(yè)化水平,包括:開發(fā)背景;開發(fā)過程及測試、鑒定情況;生產工藝及主要裝備;關鍵技術及該關鍵技術的突破對行業(yè)技術進步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產品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狀況和品牌建設情況;與國內外類似產品在性能、功能、技術指標等方面的比較。
(4)申報產品關聯(lián)度分析,包括:上下游產品;原材料地域分布;產品應用情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包括首臺用戶單位使用情況)。
(5)產品的市場前景,包括:產品的供應現(xiàn)狀;市場需求分布,供需的預測、價格的現(xiàn)狀及變化趨勢;產品的質量水平和檔次;產品的市場定位、內外銷、市場份額、競爭優(yōu)勢。
(6)該產品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
(7)該產品技術經濟總體評價和申報的理由。
(8)申請單位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復印件。
2、申請認定產品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和自主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涉及多個單位的,需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fā)的合同或協(xié)議復印件。
3、申請認定產品的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和標準備案證明,特殊行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4、申請認定產品的銷售合同和銷售發(fā)票復印件。
5、審計機構出具的申請單位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五、蕪湖市首臺套政策申報流程
1. 申報單位對照條件和要求,向所在縣(區(qū))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經信局提出申請,并出具對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簽字蓋章)。
2. 請各市、縣經信部門對申報的項目進行現(xiàn)場核查,縣(區(qū))要求100%核查,市級要求50%核查;對申報的項目材料認真初審,包括申請報告書、銷售合同、查新報告等材料,以及訂制類裝備產品的創(chuàng)新性等材料?,F(xiàn)場審核和材料初審通過后,由各市經信局正式行文(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并附《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評定項目匯總表》(見附件),同時每個裝備產品提供不多于5張JPG或GIF格式的彩色電子照片,每張照片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內。
3. 首臺套評定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請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查詢和下載有關文件,并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網上辦事服務平臺進行申報。網上申報應做到數(shù)據(jù)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省內示范應用單位名稱要與產品銷售合同一致。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對應申報系統(tǒng)要求上傳
六、蕪湖市首臺套政策2023年申報評定工作安排
為更好發(fā)揮政策作用、支持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調整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評定工作。
(一)評定和獎補分離。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和獎補政策兌現(xiàn)分開執(zhí)行,區(qū)分申報材料。按照《辦法》及其修訂通知,申報評定時可以不提供發(fā)票、流水和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申報獎補政策兌現(xiàn)時完整提供。
(二)評定時間和次數(shù)。評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原則上每年按季度評4次,具體的時間和要求詳見申報評定通知。
(三)評定等級和層次。裝備產品通過評定后均為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按技術水平分為填補空白(替代進口)、國內領先、省內領先三個層次,根據(jù)申報及疫情等情況組織評審,公布名單中標注技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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